法律分析:收到短信通知、證明法院已經立案,估計應當自收到短信之日起25日至30日內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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