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駕取保候審期間能買飛機票,但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如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一、取保候審保證金有什么規定
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指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時,責令犯罪嫌疑人為保證其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而交納的一定數額的現金。
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1000元。保證金必須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交納。取保候審根據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執行。沒收保證金的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等,都應當由執行機關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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