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的,依照法律規定,派出所已經立案的仍然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后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院認為情節輕微的,也可以不起訴。當事人之間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屬于從輕處罰情節;對于檢察院不起訴的,因是無罪處罰,不會留案底,如果派出所未刑事案件立案,而立的是治安案件,派出所調解后就有可能不移送起訴了,就不會有案底。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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