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個人需要可以回家,具體可以咨詢當地醫院的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條 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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