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病歷是病人治療的歷史檔案,家屬有權查看。醫院無權拒絕。醫院也無權篡改。
為防醫院無理阻撓,你可通過現場查閱,并通過手機照相的方式取證。其它方式還可有:用其它主要家屬需要查閱的理由,轉診,請專家診斷等方式獲得病歷。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條 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颊咭勒涨翱钜幎ㄒ髲陀』蛘邚椭撇v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復印或者復制服務并在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在場。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 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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