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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7: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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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

關于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一、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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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關于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一、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關于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

一、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

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

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為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根據規定,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公安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赡苁且驗榻泜刹?,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撤銷刑事立案,從而解除取保候審措施。也有可能是因為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銷,偵查機關仍會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構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內容: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作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辦理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一是提供保證人,二是交納保證金,那么辦理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呢?優律師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一、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的形式只能是貨幣,包括中國貨幣和可以在中國金融機構兌換的外國貨幣。

取保候審具體要繳納多少保證金,我國相關的法律作了以下規定:

1、取保候審數額規定:

采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2、公安部關于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

(一)保證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二)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

(三)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案件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本地區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以及需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額標準。

二、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2、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3、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后,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并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都是應當退還的。

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問題的解答。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地公安司法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數額也可能不一樣。并且案件的性質不同、社會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繳納的保證金數額也是不一樣的。因此,建議當事人直接咨詢當地的公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

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處理

關于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

一、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處理

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

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為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根據規定,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公安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赡苁且驗榻泜刹?,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撤銷刑事立案,從而解除取保候審措施。也有可能是因為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銷,偵查機關仍會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構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內容:取保候審保證金多少

取保候審又叫保釋,但并不是無條件的就讓犯罪嫌疑人保釋。在取保候審的時候可以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這樣才能讓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那么要繳納的取保候審保證金多少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1、《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1999年08月04日實施)

1.1采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1.2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新的刑訴法和司法解釋規定,決定機關在考慮保證金數額的時候,不再需要考慮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

2、公安部關于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實施日期:1997.01.15)

2.1保證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2.2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

2.3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案件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本地區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以及需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額標準。

取保候審保證金一般人為1000元,未成年人為500元。當然這還得根據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才能最終確定所要繳納的取保候審保證金是多少。如果被取保候審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后面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會全數歸還的。

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處置

關于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處置的法律問題,

一、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處置

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

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為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根據規定,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公安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赡苁且驗榻泜刹?,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撤銷刑事立案,從而解除取保候審措施。也有可能是因為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銷,偵查機關仍會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構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內容: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逮捕之后正常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因為逮捕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為不適合取?;蛘弑O視居住的條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來情形的話,那么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采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另外,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對提請逮捕后,檢察院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移交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第八十三條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制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采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綜上可知,逮捕后原則上是不能進行取保候審的,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的情況,如,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則此時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如果你在這方面有需要的話,可以委托我們優律師的律師來幫助你辦理取保候審。

取保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

關于取保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

一、取保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

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

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為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根據規定,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公安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赡苁且驗榻泜刹?,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撤銷刑事立案,從而解除取保候審措施。也有可能是因為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銷,偵查機關仍會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構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內容: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逮捕之后正常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因為逮捕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為不適合取?;蛘弑O視居住的條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來情形的話,那么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采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另外,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對提請逮捕后,檢察院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移交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第八十三條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制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采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綜上可知,逮捕后原則上是不能進行取保候審的,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的情況,如,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則此時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如果你在這方面有需要的話,可以委托我們優律師的律師來幫助你辦理取保候審。

管制期間又犯新罪能否取保候審

管制期間又犯新罪能否取保候審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分析,只要滿足以下法定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的怎么處罰

關于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的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

一、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的怎么處罰

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

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為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根據規定,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公安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赡苁且驗榻泜刹?,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撤銷刑事立案,從而解除取保候審措施。也有可能是因為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銷,偵查機關仍會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構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內容:取保候審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審作為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對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總是會有一定限制的,法律對一切刑事強制措施都規定了相應的期限,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嗎?我國法律對此又是怎么規定的呢?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權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為了防止長期取保,既不結案,也不偵查、起訴、審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一、取保候審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候審期限的計算

1.取保候審的期限重新計算的規定:

受案機關決定繼續取保候審的,應當重新作出取保候審決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56條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對于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重新計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審的期限連續計算的規定:

有被取保人違反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后,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梢娙嗣駲z察院、人民法院對取保候審的期限僅是違反規定重新取保的才連續計算,且在審判階段不得對同一被告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但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并無明確的同一機關不得對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規定。

三、取保候審期限的限制

由于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這兩種強制措施在實際執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難以撤銷,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長期受到限制,無法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時終結,也不利于打擊犯罪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有損于法制的權威和嚴肅性。為此,相關法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六個月。這個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分別計算的最高期限。

四、取保候審期限到了怎么辦?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并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該內容由 王若飛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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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

關于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一、取保候審期間犯新罪如何處理。1、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2、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取保候審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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