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一、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是屬于個人財產。結婚不改變房子的產權屬性。
二、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貸款買的房子,婚后雙方共同還貸了,則要綜合看首付的比例、產權證取得時間,還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對這個問題的認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認定為共同財產,對方就享有一半的產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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