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檔案丟了可以補辦。
大學生辦理檔案補辦手續需先到當地人事局或是就業單位、畢業高校分別開具檔案補辦手續證明,持該證明文件及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到高校檔案館查詢學籍資料、復印、登記、繳費后,所有學籍資料將加蓋高校公章,并由檔案管理人員封口后,補檔人才可以持單位或當地人事部門的調檔證明,辦理調檔手續。如還需補辦初中可免、高中學籍檔案,則持檔案補辦手續證明回曾就學高中查詢、復印、登記補辦該時期學籍資料,在檔案封口后,同高校學籍檔案一并交回人事局辦理并檔和歸檔的手續。
目前,并沒有具體的檔案補辦及管理的相關法規或是指導意見,只有珠海、哈爾濱等少數城市制定了自己的檔案丟失補辦“辦法”,并且手續繁瑣,頗費時費力。因此,大學生在辦理檔案補辦手續時,還需咨詢當地人事部門及高校檔案管理部門,確定檔案補辦所需證明文件及補辦程序,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檔案補辦、調檔等事宜。在不能找到的前提下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去補辦相關材料,到所在學校從初中到大學進行一一補辦,加蓋所在院校的公章,準備齊全后到人事局進行歸檔,這樣才能最終的解決檔案丟失的問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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