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議有明確條款說明蓋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簽字,沒蓋公章,協議還不能生效。沒有這個蓋章后生效的條款,雙方有法人代表簽字,沒蓋公章,協議就已經生效。
一、企業幫別人擔保要法人簽字嗎
要看情況,但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必須由法人、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但是簽字部分,要看協議中對于生效的約定是如何規定的,有的表述“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那么蓋章就有效了的表述“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那么簽字的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公司的授權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
二、網簽三方協議沒蓋章有效嗎
要看協議約定的合同生效條件,一般情況下,一方未蓋章協議未生效,協議不需要履行,不存在違約的問題。如果協議明確約定打印后簽字蓋章才生效,那么該三方協議并未生效。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與其它單位簽署協議。
三、補充合同怎樣寫才能有效
補充協議一般這樣寫才有效:
一、主合同編號以及主合同中甲乙雙方,要寫清甲乙雙方的基本信息,應當注明的內容要全面清楚,要與原合同的甲乙雙方嚴格一致。
二、注明簽訂補充協議的原因,要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并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即內容不能不合理地減輕或者免除一方的責任,或者加重另一方的責任、排除其主要權利。
三、變更主合同條款的內容要寫清,寫明具體變更的條款,例如:將4.3.1條修改為:…、刪除3.3條中:“……”的約定。該條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四、寫明補充協議的效力即: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五、寫明補充協議的生效時間,例如: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最后要有甲方和乙方簽字蓋章,簽章是甲乙雙方對協定補充事項的意思表示,表示愿意按照補充約定的內容履行相應的義務。
補充協議包括上述內容,一般才有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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