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蓋公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要件。不加蓋公章的合同,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的,經雙方簽字后也有法律效力。
首先訂立書面合同必須有簽字蓋章才能完全有效;如果簽字人是企業法人或者是授企業法人委托人所簽訂的合同就算沒有蓋章,合同也是有效的。
其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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