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印花稅具體如下:
股票印花稅,指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征收的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于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于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征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后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后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4‰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股票交易費用:
印花稅:買入沒有,賣出收取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0。
過戶費:僅限于滬市股票,深市股票沒有,是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2。
傭金:買賣都要收取,是從萬分之2到萬分之30都有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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