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提出分手,彩禮該怎么處理?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2:30:43
婚前男方提出分手,彩禮該怎么處理?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應當退回。彩禮在給付時應當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一旦婚約解除,接受彩禮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彩禮?!颈疚乃婕暗姆梢罁浚海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導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應當退回。彩禮在給付時應當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一旦婚約解除,接受彩禮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彩禮?!颈疚乃婕暗姆梢罁浚海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應當退回。彩禮在給付時應當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一旦婚約解除,接受彩禮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彩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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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提出分手,彩禮該怎么處理?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應當退回。彩禮在給付時應當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一旦婚約解除,接受彩禮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彩禮?!颈疚乃婕暗姆梢罁浚海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