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才引進的辦理流程為申請人可以到當地的政務服務大廳的受理窗口或者網上的政務系統提交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果檢驗合格之后,那么就可以到當地的政府機構領取補貼。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相應的電子材料;
2.受理區人力資源局對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報材料。區人力資源局通過短信向申請人反饋審查結果;
3.審核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內容審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請或向申請人作出說明并要求補充、修訂材料;
4.人力資源局在區人才工作網和區人力資源官網公示擬發放補貼人員名單。( 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5.審議區人力資源局按照相關規定提請審議,撥付辦結審議通過后,區人力資源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六條 國務院建立全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促進就業工作的需要,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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