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相關證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可以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引入執法機構的監督與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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