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h(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
一、湖南宅基地有規定一戶多少面積
1、占用耕地:農村居民涉及占用耕地來建房的,每戶總面積不得超過130平方米;
2、占用荒山荒坡:農村居民占用荒山荒坡來建房的,每戶總面積不得超過210平方米;
3、占用其他土地類型:農村居民占用其他土地類型來建房的,每戶總面積不得超過180平方米。
注意,每基準戶(4人及其以下)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4人以上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20平方米(獨生子女家庭另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20平方米),但每戶建房的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按地類核準的占地面積標準。
二、未成年宅基地房屋確權可以分戶嗎
未成年宅基地房屋確權不可以分戶。根據我國戶籍規定,分戶人必須滿18周歲,具備獨立經濟生活能力。因此,未成年人不符合分戶條件。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庇捎谖闯赡耆瞬荒芊謶?,故遵循宅基地申請“一戶一宅”原則,未成年宅基地房屋確權不可以分戶。如果農村居民達到分戶條件申請宅基地的,可憑分戶相關證明材料向當地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市級人民政府審批。具體可向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咨詢辦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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