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想遷戶,如果對方不給戶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決:
1、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
3、可以在戶口本上改為非親屬關系。若男方不提供戶口本,可以到戶籍派出所另行辦理自己的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但需要你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
一、家暴離婚孩子會判誰
您好,如果孩子已經有戶口是可以的,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原因如下:1、孩子養權與戶口無關。2、一般情況下,要把孩子的戶口遷回來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以對子女有利的原因向法院申請。二、離婚后孩子戶口遷移問題(一)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二、男方不給戶口本戶口能遷走嗎
男方不愿意拿出戶口本而導致戶口無法遷移,對此可用兩種方法解決:一是確認戶口本確在男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另一方法是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因戶口本老是沒法拿到,因此可確認其已遺失,在戶籍部門補發時將戶口順便遷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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