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有效嗎
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的,如果不具備法定無效情形的有效?!秳趧雍贤ā芬幎藙趧雍贤瑹o效的情形,包括: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
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有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列舉了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因此只是缺少必備條款不會必然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缺少必備條款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有效。勞動合同部分必備條款的缺失,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整體效力,對缺失的部分,雙方可以協商增加,不能協商的,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缺少必備條款合同有效嗎
缺少必備條款合同一般情形下是有效的,前提是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將必備條款完善。
勞動合同欠缺必備條款有效嗎
勞動合同欠缺必備條款無效?!秳趧雍贤ā返谑邨l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本條規定使用的是應當二字,立法上屬于強制性規定?!秳趧雍贤ā返诙鶙l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因此,如果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應當認定勞動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該內容由 王祖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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