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探視需要什么手續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情況下應該出示以下證件: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F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的,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而且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你可以查一下電話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和他的直系親屬一起去。
3、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二、什么時間可以探視
根據法律規定,罪犯被判刑后,由人民法院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法定期限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監獄在經過兩個月的集訓后,由省監獄管理局根據本省各監獄的押犯情況進行分配。正式分配后由所在監獄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書的內容包括與罪犯會見的日期和具體條件等。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監獄法》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三、異地刑拘怎樣探視
1、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
2、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3、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4、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5、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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