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時代發展的速度之快,讓一個與世隔絕的20年的人,突然接觸這個世界,感到非常迷茫。所以當這些人從監獄之中出來之后,他們往往更多的是找不到合適的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 罪犯釋放后,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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