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時間限制。
行使探視權是否能接走住幾天,由父母雙方協商,如果孩子已滿八周歲的,還要尊重孩子的意見。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探視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
一、前妻沒有撫養權可以干涉孩子嗎
離婚后,無子女監護權的一方有權探望子女。探望權,又稱見面權、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所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短期探望、接觸、見面、交往、共同生活的權利。父母權利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探視權屬于親權的范疇。探視權的基礎是父母對子女享有的親權。探望權的主體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它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獨特權利,是一種身份權。
三、探視權是什么?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于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系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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