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三個工作日,具體和公證處的工作效率有關。有的公證處當場就可以開出,有的則需要等幾天。無犯罪記錄證明3天左右就能辦好,據公安部門最新文件規定,居民如果想要調取本人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可以憑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派出所受理后,通過調查核實3個工作日會給予答復。
1.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的材料
(1)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政審:憑縣處級以上國家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介紹信、經辦人員工作證,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2)中國共產黨組織吸收新黨員政審:憑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的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或調查函、經辦人員工作證,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3)公民執業需要申請出具證明:憑申請人公民身份證、出具證明申請書、申請執業相關的文書或表格,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證事項:憑申請人公民身份證(或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工作證和身份證)、已經公證部門簽署“公證業務需要,請與配合”意見(加蓋有公證處印章)的公證申請文書副本,向被證明對象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2.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親自遞交申請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為辦理,但須提交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將擬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及行政違法記錄、卷宗等相關材料裝訂成冊,加密保存,不予公開,并建立專門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檔案庫,執行嚴格的保管制度。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各地公安機關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封存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司法機關或者有關單位需要查詢違法犯罪記錄的,應當向封存違法犯罪記錄的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除司法機關外的有關單位還需提供相關的國家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不得因違法提供應封存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造成群眾上訪案事件發生。對被封存犯罪記錄的未成年人,如果發現漏罪,且漏罪與封存記錄之罪數罪并罰后被決定執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對其犯罪記錄解除封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