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不等于無犯罪記錄。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被宣告緩刑仍屬于刑事處罰,會留下犯罪記錄。除非未成年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否則犯罪記錄永久保存,無法消除。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行為人沒有犯罪記錄,被判緩刑的并非無犯罪記錄。緩刑是暫緩執行刑罰的制度,通過考察期限內的表現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
法律分析
不能。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被宣告緩刑說明構成犯罪,自然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判處緩刑的,也屬于刑事處罰,會留下犯罪記錄。犯罪記錄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時未年滿18周歲,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法院會依法對犯罪記錄進行封存。所謂無犯罪記錄證明就是由國家公安機關開出的用于證明居民“無犯罪事實”的一個證明。開具這種證明必須要求行為人沒有犯罪記錄,被判處過緩刑那是犯過罪,只是沒有收監執行而已,不叫沒有犯罪記錄。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拓展延伸
緩刑期間是否可以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
在一般情況下,緩刑期間是可以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緩刑期間被視為在法律上沒有犯罪記錄的一段時間。因此,如果在緩刑期間沒有再次犯罪,您有權利向相關部門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這份證明可以作為您良好行為的證明,有助于您的就業、學習或其他需要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場合。然而,具體的申請流程和要求可能會因地區和相關法規而有所不同,建議您咨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或相關部門,以確保您按照正確的程序進行申請。
結語
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被宣告緩刑說明構成犯罪,自然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犯罪記錄永久保存,除非犯罪時未年滿18周歲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法院會對犯罪記錄進行封存。在一般情況下,緩刑期間是可以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但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區和相關法規而異。建議咨詢當地法律專業人士或相關部門,以確保按正確程序申請。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刑法》
第100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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