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婚協議的有效方式如下:
1、是雙方同意離婚的意思;
2、約定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撫養費的負擔和支付方式;
3、處理財產,包括家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
4、雙方應親自簽字,不得由他人簽字;
5、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損害他人包括子女在內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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