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時間進行雙方協商。如果談判破裂,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終判決。而最終判決的時間即便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須執行。因為探視權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親權關系而產生,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剝奪。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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