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傷,造成輕微傷的,可以在報警后,由派出所對民事賠償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打傷他人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按實際發生數額計算。打人者拒不賠償的,由法院判決強制賠償。
一、互毆傷輕微傷賠償標準
如果是雙方打架,都是輕微傷,雙方都應當為對方治療費、誤工費進行賠償。法醫鑒定為輕微傷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進行雙方調解、賠償醫療費等達成協議,還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如果賠償達不成協議,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傷害所受的損失。
二、打架打傷了一方住院一般怎么處理
報警處理,申請傷情鑒定: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三、兩人打架一方受傷法律怎么判
報警處理。得結合起因,誰先動手、傷情等綜合分析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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