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疫情期間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辦
員工討薪分三步走,并且收集好一個證據即可:第一步:直接與用人單位協商。直接找老板或部門主管協商,要求其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第二步: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查證確有欠薪情形后,會警告您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并責令其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第三步:如果投訴未果,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二、工人工資要不到怎么辦呀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兩年。
三、公司拖欠工資如何快速解決
公司拖欠工資快速解決方法如下:
1、當事人先與用人單位協商;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處理無果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等等。
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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