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如果檢察院認為醉駕人的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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