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稅收的種類有哪些稅收項目分為四大類1、流轉稅類。包括4個稅種:(1)增值稅;(2)消費稅;(3)營業稅;(4)關稅。這些稅種是在生產、流通或服務領域,按納稅人取得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征收的。主要在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業中發揮調節作用。有利于為國家籌集財政收入2、所得稅類。包括2個稅種:(1)企業所得稅;(2)個人所得稅。這些稅種是按照納稅人取得的利潤或純收入征收的。主要是對在國民收入形成后,對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純收入發揮調節作用。3、財產稅類。包括5個稅種:(1)房產稅;(2)車船稅;(3)車輛購置稅;(4)契稅;(5)耕地占用稅。這些稅種是對納稅人擁有或使用的財產征收的。調節收入差距上起作用更大些4、行為稅類。包括5個稅種:(1)城市維護建設稅;(2)印花稅;(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停征);(4)屠宰稅(未征);(5)筵席稅(未征)這些稅種是對特定行為或為達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5、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分為四大類1.流轉稅類。包括4個稅種:(1)增值稅;(2)消費稅;(3)營業稅;(4)關稅。二、稅收的職能稅收分為國稅和地稅。地稅又分為:資源稅、個人所得稅、個人偶然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收主要用于國防和軍隊建設、國家公務員工資發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科學研究、醫療衛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災賑濟、環境保護等領域。稅收的職能和作用是稅收職能本質的具體體現。一般來說,稅收具有以下幾種重要的基本職能:組織財政稅收是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產品(不論貨幣形式或者是實物形式)的一種分配形式。組織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原生的最基本職能。調節經濟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力參與社會分配,必然會改變社會各集團及其成員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占有的份額,減少了他們可支配的收入,但是這種減少不是均等的,這種利益得失將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能力和行為,進而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影響。政府正好利用這種影響,有目的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引導,從而合理調整社會經濟結構。監督經濟國家在征收取得收入過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細致的稅務管理基礎上,具體掌握稅源,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并同違反稅收法令的行為進行斗爭,從而監督社會經濟活動方向,維護社會生活秩序。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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