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下面法律為您詳細介紹廣州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
廣州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如下:
(一)辦公樓(寫字樓)
一級:按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
二級:每平方米15元;
三級:每平方米10元;
四級:每平方米6元;
五級:每平方米4元;
(二)商場(商鋪)
一級:按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
二級:每平方米18元;
三級:每平方米11元;
四級:每平方米5元;
五級:每平方米2.50元。
上述收費標準為綜合服務收費的最高標準,物業管理公司須按廣東省物價局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凡服務內容或服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應相對減低收費標準。
獲得省以上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稱號的物業可按省規定上浮幅度上浮。獲市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稱號的物業,可上浮不超過10%。
工業區(廠房),各類按優質優價原則確定收費標準的,其成本利潤率按不超10%核定,商場比寫字樓收費標準提高幅度不宜超過50%。
住宅小區(樓宇)內符合規劃要求的辦公、商業用房的收費標準可高于同類住宅,其中多層建筑辦公用房不宜超過100%;商業用房不宜超過200%;高層建筑辦公、商業用房不宜超過50%。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其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協商確定后,報分管物價部門備案,并需領取《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和按規定進行收費年審。
上述收費標準已包括代收水電費、上門收垃圾、防盜門維護等專項服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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