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經承租人許可,包括房東在內的任何人均無權擅自進入,否則就侵犯了住戶的使用權和隱私權。此外,租客并沒有義務隨時配合看房,且僅限于配合看房,不可能要求隨叫隨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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