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結婚證之后一個月購買房屋的,如果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用個人財產購買的,并且只登記在自己名下,那就是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有孩子的撫養權是不是一定能得到房子
房產的歸屬與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沒有必然的聯系。
1.一方全款買房,并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為個人財產。
2.一方全款買房,但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3.在登記前貸款買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離婚時房產歸登記方所有,但是婚后房產增值部分和還貸部分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對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不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屬于共同財產。
5.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是共同財產。
6.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7.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的,全款買房的,寫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資比例,按份共有,在雙方名下的,如果沒有約定份額,那就是共同共有。
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但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協議不成的,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利益原則進行判決。
二、婚前貸款買房離婚房產怎么分配?
婚前貸款買房,婚后還貸,如果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首先需要雙方協商分割,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如果只登記在一方名下,那就是登記方的個人財產,房屋離婚的時候不用分割,但是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以及升值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三、買房離婚怎么分割
對于婚前買房離婚的分割,有以下幾種情形:
1、該婚前房產是一方出資購買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則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不論婚姻延續時間多長,該個人財產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的,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
2、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房屋登記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應當平分。
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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