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男方付的首付,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貸款也是由男方用個人財產償還的,則房子應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依法不予分割,仍歸男方所有。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還貸的,則離婚時房產歸男方所有,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法院判決。
一、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女方共同還貸款
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婚前的部分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后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依照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一方、照顧帶孩子一方有適當傾斜。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婚前的部分通常法院會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房產整體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依照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另外,雙方可以協商房子的所有權歸一方,給予另一方折價款,協商不成法院可以判給登記一方,未還貸部分可以是登記一方還貸也可以是夫妻共同還。另外,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賣或者依法分割。
二、婚前首付婚后一方還貸房子算誰的
一方婚前首付并且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以自己的個人財產還貸的,房子應歸購房人所有,離婚時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但是房子是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則房子屬于夫妻二人共有,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三、婚后父母出首付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婚后父母出首付買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還貸的,那么該房應認定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雙方可先通過協議的方式對房產進行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如果該房產是一方用其個人婚前財產償還的貸款,且房子也登記在該方名下的,那么房子應認定為是一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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