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均應具有約束力。 婚內財產協議只要是經過夫妻雙方平等的協商,合意達成對財產進行分配的書面協議,那么該婚內財產協議就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耙陨媳闶菃栴}的相關答案及法律依據,大家可以仔細閱讀?!? 該內容由 陳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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