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有賠償。2、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終止勞動合同要賠償嗎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勞動合同,要賠償?!秳趧雍贤ā返诎耸邨l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秳趧雍贤ā返谒氖邨l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終止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1、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2、因為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3、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5、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補簽,如果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補簽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應支付經濟補償;6、根據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規定,國營企業的老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滿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后可以領取相當于經濟補償的有關生活補助費,盡管該規定已于2001年被廢止,但2001年之前參加工作,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仍可以領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補助費;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需要賠償金嗎
需要的。1、《勞動合同法》出臺前,勞動合同因合同期滿自然終止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但《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實施后,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2、可能存在的情形:(1)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愿意與勞動者續簽,但是勞動者不愿意;(2)在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愿意與勞動者續簽,但是勞動者不愿意;(3)用人單位不愿意續簽。那么(1)情形下,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2)(3)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3、合同期滿后,勞動者離職了,因補償金問題發生爭議,但是雙方都沒有有力證據來證明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合同未能續簽。司法實踐中,應由用人單位對此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應賠償嗎
1、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2、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3、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勞動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該內容由 陸洋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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