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先向樓上住戶主張賠償,如其有足夠和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為開發商的原因,則由開商進行賠償。
2、若開發商和樓上住戶互相推諉的情形,可以根據遭受損失的程度估算數額與樓上住戶協商,協商不成的話,應對兩方提起訴訟,以確定責任的歸屬,彌補遭受的損失。
3、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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