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如果營業執照被人拍照拿去用一般不會有事,但同樣具備效力,但是是對方違規使用或者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的話,則不會產生法律效力,所以應避免類似情況。朋友借用你營業執照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糾紛的,你與朋友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首先,我國法律不允許出借、涂改營業執照。一旦出借營業執照產生糾紛,要和借入人,承擔連帶責任。一旦借入人跑了,出借人要承擔全部責任。營業執照借給別人使用,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后果包括產生的債務、對他人侵權責任全部由出借者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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