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對方未履行法定程序,私自建造屬違法建筑,但是擅自進行拆除需要進行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一、限期拆除違法建筑屬于行政處罰嗎
限期拆除違法建筑不屬于行政處罰,而是屬于行政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二、違法建筑拆除需要走哪些程序
一般是由行政機關經調查取證,確認建筑物違章后,對違章搭建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建設行為。
搭建人拒不拆除違章建筑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依法向其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擬處罰結果和被處罰人陳述、申辯等權利。法律設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處罰公開,保護當事人陳述權、申辯權的充分行使。
當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行政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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