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樓下排風噪音可以起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居委會進行調解,也可以向派出所、城管或者環境部門投訴噪聲污染,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噪聲是聲波的頻率、強弱變化無規律、雜亂無章的聲音。凡是妨礙人們正常休息、學習和工作的聲音,以及對人們要聽的聲音產生干擾的聲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噪音的來源很多,比如,街道上的汽車聲、安靜的圖書館里的說話聲、建筑工地的機器聲、以及鄰居電視機過大的聲音,都是噪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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