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營業執照復印件不可以給別人,也不能隨便拍照給別人。營業執照作為公司的最主要資質文件,一般是有專人或者部門管理的。除非涉及到公司資質證明或者平臺認證審核的時候,經過公司相關負責人確認同意之后才能拍照發布電子版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撤銷變更登記決定,公司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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