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結婚登記需要以下程序: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共同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登記機關在必要時,可以要求雙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者進行必要的調查,或者指定項目進行醫學鑒定;
3、登記,經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橐龅怯洐C關不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不登記的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