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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