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傅上門維修過程中受傷?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12:57:55
師傅上門維修過程中受傷?
法律分析。顧客與售后服務形成一種買賣合同關系,顧客與師傅之間無直接關系。即使有關系,二者之間存在關系也只能是承攬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雇傭一般是指根據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一般是指當事人雙方關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定作人,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為定作物。只要顧客盡到了注意義務就不需要擔責。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法律分析。顧客與售后服務形成一種買賣合同關系,顧客與師傅之間無直接關系。即使有關系,二者之間存在關系也只能是承攬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雇傭一般是指根據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一般是指當事人雙方關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定作人,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為定作物。只要顧客盡到了注意義務就不需要擔責。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顧客與售后服務形成一種買賣合同關系,顧客與師傅之間無直接關系。即使有關系,二者之間存在關系也只能是承攬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雇傭一般是指根據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一般是指當事人雙方關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定作人,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為定作物。只要顧客盡到了注意義務就不需要擔責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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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上門維修過程中受傷?
法律分析。顧客與售后服務形成一種買賣合同關系,顧客與師傅之間無直接關系。即使有關系,二者之間存在關系也只能是承攬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雇傭一般是指根據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為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承攬一般是指當事人雙方關于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定作人,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為定作物。只要顧客盡到了注意義務就不需要擔責。法律依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