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2、如果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風險提示:公司分立后,主張償還分立前的債務方式: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
公司分立后的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與C公司,那么債務就由B公司與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2、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就是說,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規模減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與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債務由分立后的A公司與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誰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法人變更后,原來的債務由誰負責?
1、公司法人變更后,原來的債務由存續的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財產承擔。2、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3、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風險提示:1、公司遇債務問題如果不合理解決,將有可能會對公司信譽造成損失。2、遇到公司債務問題,建議積極與對方進行協商溝通。3、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決。向法院起訴是最后也是最強制有效的措施。4、還需要注意民事訴訟中權利人主張權利能夠得到保護的有效期限為3年,一定要在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
公司分立合并時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分立合并時債務的承擔方式有:1、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公司分立后原債權債務應當由誰承擔
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時對于公司原有債權債務的承擔方式有約定并經過債權人認可的,則按照約定承擔;如果分立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則分立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擔,分立后的企業按照其分得的有效資產的比例來承擔原公司債務。 該內容由 李志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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