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原告可以在立案起訴時提交證據,但是在審理案件質證階段提交證據也可以,最好是在開庭審理時提交證據,這樣可以讓對方措手不及,更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利益。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訴訟離婚應該提交什么證據
訴訟離婚應該提交的證據有: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離婚案被告可以當庭提交證據嗎
可以。離婚屬于民事訴訟,是否當庭提交還是在舉證期限內提交,需要根據法院給當事人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或者是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的舉證期限來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離婚訴訟應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提起離婚訴訟時,需要根據案件情況提交下面以下三個方面的證據,第一是關于雙方婚姻關系及感情破裂的證據,主要是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及其他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第二是關于孩子撫養權的證據主要是孩子的出生證明及撫養孩子有利條件的證據,第三是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方面的證據。
離婚案被告可以當庭提交證據嗎
可以。離婚屬于民事訴訟,是否當庭提交還是在舉證期限內提交,需要根據法院給當事人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或者是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的舉證期限來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離婚訴訟應當向法院提交哪些證據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以下是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訂婚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3、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4、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5、提供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6、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7、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8、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的證明材料,有無其他負擔、有無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戶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9、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公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單位的名稱,私房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10、以前曾起訴離婚的,應說明是撤訴或調解和好,還是判決不準離婚。并應提供原判決書,調解書或裁定書原件或復印件。 該內容由 周宏祥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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