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超出訴訟時效后,債權人可以與借款人協商要求償還欠款。超出時效后,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除非債務人自愿履行。根據《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若出現不可抗力等障礙導致無法行使請求權,則訴訟時效中止。障礙消除后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法律分析
一、借錢不還超出訴訟時效怎么辦
1、
借錢不還超出訴訟時效的,當事人可以與借款人協商請求其自愿償還欠款.
2、因為超出訴訟時效的話,義務人可以提出拒絕履行義務的抗辯,債權人喪失勝訴權,除非義務人自愿履行。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結語
在借錢不還超出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與借款人協商自愿償還欠款。超出訴訟時效后,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除非債務人自愿履行。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和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且在最后六個月內遇到特殊情況時,訴訟時效會中止。當中止原因消除后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限屆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 第十七條 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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