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權分配具體方式如下:
(一)持股比例,直接按照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計算。一旦確定認繳金額和注冊資本金額,自然會確定持股比例;
(二)分紅比例,分紅比例是指各股東在分配稅后利潤時可以享受的計算分紅金額的比例。股東按照實收出資比例分紅;公司增資時,股東有權按照實收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出資。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按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稅后利潤,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表決權比例,表決權比例是指公司在表決重大事項時,各股東投票時,表決權占全部表決權的比例。股東大會應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持有每股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四)剩余財產分配比例,是指股東在公司清算完成后分配剩余資產時,用于計算各股東應分配剩余財產的比例。公司財產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金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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