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 :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 土地使用權 ,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1) 增值稅 的計算公式是: 銷售額*(1+7%)=銷售收入(含稅) (2)開900元的發票,可供抵扣的進項稅為: 900/(1+7%)*7%=53.85元 開900元的票,應該承擔53.85元稅。 (3)開600元的發票,可供抵扣的進項稅稅為: 600/(1+7%)*7%=35.90元 (4)這樣可抵扣的進項稅多了:53.85-35.90=1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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