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要承擔責任,要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1)如果組織請客一方盡了安全義務,對客人酒后死亡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2)如果組織請客的人有過錯,例如有勸酒行為,或者放任客人開車等行為,要按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安全保障義務人責任】
一、在小區內摔傷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1、在小區內摔傷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要視情況而定。
2、如果是由于物業公司未盡到維護小區安全管理職責而摔傷,物業公司是要承擔責任的,比如小區道路損毀嚴重,物業沒有及時處理或修復,也沒有任何圍擋遮護,業主在這種情況下摔倒受到傷害,物業公司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3、如果是因為業主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摔倒,比如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被他人或車輛碰倒、絆倒、撞倒;或躲避他人、車輛過程中摔倒,等等,需要業主自己承擔責任。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安全保障義務人責任】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醉駕勸酒要負法律責任嗎?
勸酒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一同喝酒的幾個人之間,負有法律上的相互照顧義務。對于可能造成人身危害的行為,飲酒人之間應相互勸阻;對飲酒產生的一些行為不便,他人也應對其照顧、幫助。
一起喝酒的人明知其中一人已經喝酒過量,仍與其喝酒甚至強行勸酒,這就是沒有盡到對可能導致損害后果的預見義務。
另外,對于已經喝醉酒的朋友,要將其安全送到家,盡到安全保障注意義務;同時告知其家人其醉酒程度,以免延誤最佳救治時機。
此外,對于開車的朋友,如果對方喝酒后,一起喝酒的人應當勸其不得駕車,如果未加勸阻就有可能承擔由此引發的相應法律責任。如果已盡到勸阻義務,而醉酒人不聽勸阻,同飲人則可以減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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