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是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不論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不開票按照無票銷售申報,稅率都是不變的。所以,單從稅率上不能確認是普票、還是專票,只有從票頭上分辨專普票。普票與專票區別如下:
1、抵扣時,增值稅專用發票能抵扣,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可以抵扣;
2、開具發票時,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購貨方詳細的資料信息,增值稅普通發票則不需要;
3、使用時,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無限制時間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使用期限是2個月。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既有普通發票又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來說,開具這兩種發票所交的稅都是一樣的。而作為接受發票的單位則不同,如果接受發票的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它接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稅金,而接受普通發票就不能抵扣稅金.如果接受發票的單位是小規模納稅人,那么,不論它接受的是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都不能抵扣稅金;
4、開票方納稅身份的區別。一般納稅人身份申請了稅控設備,可以自行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通常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去稅務機關代開,目前,部分行業已經放開,住宿業、鑒證業、建筑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工業以及信息傳輸納入試點范圍,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個人只有出租不動產,承租方不屬于個人,可以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法律依據:
《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第三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