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增值稅發票幾個點???
增值稅稅率共4檔,分別為13%、9%、6%、零稅率,限于一般納稅人使用(除進口外)。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主要適用稅率13%和9%。根據規定,除特殊情形外,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應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征收率有3%和5%兩檔。對于銷售舊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銷售二手車的征收率還有一些特殊規定。
增值稅是以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計稅依據而課征的一種流轉稅。
二、增值稅的抵扣是什么?
增值稅的抵扣是進項稅額的扣除,抵扣進項稅額分憑票抵扣和計算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憑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完稅憑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通行費、國內旅客運輸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在購進貨物或服務時直接根據發票稅額進行抵扣。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允許納稅人按符合規定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非財政票據的通行費發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行程單、車票、客票,自行計算進項稅額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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